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东昌中学南校(2017第二批)招聘计划 |
发布人: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东昌中学南校 发布日期:2016-12-15 |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招聘对象 |
招聘条件 |
备注 |
教师 |
语文 |
1 |
应届生(上海户籍)或社会录用 |
一、应届生 (一)本市户籍 1、原则上招聘师范类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是专业相近,且获得各种学业奖励的优秀毕业生。 2、学历要求: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须具有相应学位。 3、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1) 教师资格证书。(“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其他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 (2) 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3) 外语等级证书(本科: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证书;英语专业须有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4、须参加浦东新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5、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6、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二、社会录用 1、 学历要求: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2、 须是区(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或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持有区(县)级及以上教学类竞赛等第奖。 3、 须符合招聘应届毕业生规定的各类从业资格要求。 4、 身心健康,且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如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招聘考核,考核成绩达到录用标准。 6、 须参加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组织的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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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1 |
应届生(上海户籍)或社会录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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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上海·浦东·南泉北路1020号 |
邮编:200122 |
联系人:黄老师 |
联系电话:021-58350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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