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也可参与现场报名,且仅有现场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现场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手球馆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的6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6倍,则该岗位所有资格审查条件符合且专业测试合格人员都列为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12月23日在宝安教育在线网站(http://www.baoan.edu.cn)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其中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报名表(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聘;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2016年12月24日
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和具体落实,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三)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笔试人选;若某职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面试合格的人员都列为入围笔试人选。
(四)面试成绩及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将于12月25日在宝安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宝安区教育局不组织或委托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成绩公告。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考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的笔试类型为教育类,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
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或拨打咨询电话:0755-88100099。
(三)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6:4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拟聘人员。
同一岗位笔试考生人数少于拟聘人数的3倍且拟聘人数不少于2人的,相应削减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笔试成绩及总成绩于笔试结束10天内在宝安教育在线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资格复审
宝安区教育局组织拟聘人员于宝安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和具体落实,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三)考察
考察由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和具体落实。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