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17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本县生源;
2.到我县登记注册的未就业的应往届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3.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到我县登记注册的普通中专未就业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不含党校函授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与我县生源登记结婚一年以上(2015年12月16日之前登记结婚),其户籍迁入我县的外县生源。
报考师范类专科体育岗位的,还需符合下列其中一个条件:(1)代表定西市参加甘肃省综合性运动会(省全运会)、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甘肃省青少年运动会获得前三名;(2)代表甘肃省参加全国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的;(3)代表国家参加世界体育比赛或洲际比赛获得录取名次的。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