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洮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事招考办文件精神,2016年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本县生源;
2.到我县登记注册的未就业的应往届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3.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到我县登记注册的普通中专未就业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不含党校函授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普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与我县生源登记结婚一年以上(2015年12月16日之前登记结婚),其户籍迁入我县的外县生源。
报考师范类专科体育岗位的,还需符合下列其中一个条件:(1)代表定西市参加甘肃省综合性运动会(省全运会)、甘肃省体育运动学校暨重点业余体校运动会、甘肃省青少年运动会获得前三名;(2)代表甘肃省参加全国体育比赛获得前六名的;(3)代表国家参加世界体育比赛或洲际比赛获得录取名次的。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12月20日,共5天。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考生可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同时报考市、县两个岗位。市直报名点设在市人社局业务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定西市新城区洮阳街中段);我县报名点设在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统办2号楼一楼西侧)。同时报考市、县两个招考岗位的,持县上报名表(须经县招聘办盖章)和报名收费单据及其它相关证件到市上报名,单独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持相关证件直接到市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要求的,将调剂招聘计划,调剂后的计划将另行公布。教育或卫生系统已签约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的,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考核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经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三、报名所需证件及费用
1.报名所需证件
(1)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应往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择业证(或无具体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考教育教学单位的非师范类普通院校毕业生,还须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笔试成绩合格单。中专毕业生取得国民教育“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只能按大专学历选择报考岗位,报名时还须提供省人才市场发放的国民教育的学历认证证明。
(2)近期正面免冠二吋彩色照片1张。
(3)婚迁人员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费
每人150元,作为统一命题制卷、试卷保管运送、阅卷及制作准考证等所产生的费用。报考市直单位的考生的报名费,由市人社局统一收取。
考生凭身份证到县工商银行缴费,户名:临洮县非税收入管理局,账号:2707076029200005894,然后持银行回执单到报名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