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止(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2.资格审查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桃李园中山厅、南海厅。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报考岗位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表;
⑤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4.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领取面试通知单
1.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2016年12月24日下午15:30—17:30止。
2.领取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桃李园中山厅。
(四)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暂定2016年12月25-26日(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第一课室大楼南座3楼。
3.面试形式:考官自由提问3-5个问题,面试时间10-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知识素养、求职动机与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4.确定聘用人员。由考评小组分岗位对应试者进行评议,打出面试分值,提出是否聘用意见。
5.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表现优秀并经考评小组一致同意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聘用与管理
1.在体检、聘用前,还须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待体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其空额不递补。
3.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于2017年8月30日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持教师资格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他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2.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435568 0790-6736011
附件:新余市省属重点中学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等211重点师范类大学、江西师范大学2017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新余市教育局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