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远程报名的人员持相关资料到巫山县教委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报名和“双选会”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工作组在现场进行审核,审核的时间、地点与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3.招聘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复审。
四、考核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社局、县教委和用人
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情况等综合素质。考核的时间、地点与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并于2017年7月30日以前再次进行复核审查。考核分值100分。
总成绩=考核成绩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巫山县人社局、巫山县教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凡2017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拟聘人员根据通知报到后,统一参加体检。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再递补。考察以后环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巫山县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学校、毕业时间、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经核实不影响聘用者,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确立人事工资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凡被聘用的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一套或根据市场行情发放住房补贴,其他事宜按照《巫山县引进人才实施办法》的相关政策执行”。
本简章由重庆市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巫山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巫山县教委人事科023-57685723,联系人:王光海。
附件:1.重庆市巫山县公开考核招聘2017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