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面向2017年应届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简章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高中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1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巫溪县面向2017年应届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普通高中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巫溪县工作5年及以上;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所有考生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均≥61分。
(四)学历要求: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重点高校2017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2.一般高校2017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符合下列条例之一方可报考:
(1)就读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获专业竞赛省部级奖项;
(3)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65分及以上。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教育部直属6所培养免费师范生院校免费师范生不受1、2条件限制。
具备符合招聘学科要求的文化程度,其中岗位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符合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
(四)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报名前一天);
(六)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其他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取得的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二)报名地点: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报名咨询电话:张老师:15223658227,张老师:13098631233,
帅老师:13594863811,涂老师,13594724983。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方式,应聘者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聘用。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凭院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本人自荐书、获奖证书、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等证件及相关资料,其中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属免费师范生的须提供免费师范生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巫溪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免费师范生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地理、物理、音乐紧缺学科专业,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报名初选: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初选程序,采取现答辩等方式进行。即评委提出与学科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等相关问题,应聘人员现场答辩。分值为100分,答辩时间为10分钟,得分达到85分以上者进入考试考核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