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水平,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5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万盛经开区2016年下半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扎实的基本功和各学科专业知识,大学期间所学必修课成绩≥61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年龄符合相应《一览表》中的要求;
(四)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五)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三项之一的资格条件,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6所免费师范生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这三项条件限制。
1.在校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大学期间在省部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奖或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3.本科毕业生大学期间所学各必修课成绩≥70分(其中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必修课成绩放宽至平均分数65分及以上),报名时需带上盖有院系和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定于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16日进行。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考核考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将于11月25日前在万盛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
ws.cq.gov.cn)和高校报考点(重庆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重庆文理学院、长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网上公布。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
凡符合招聘对象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单位及岗位需求,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以提交《万盛经开区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为准。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对应报名,同时填写并打印《万盛经开区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由本人在各考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自荐书【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思想品德、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各科学习成绩、各类获奖证书、奖学金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等内容、研究生学历者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一份;③由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近期1寸免冠黑白或彩色照片)一份。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各报名点合并计算),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的名额(按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经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方可进入考试考核阶段。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2016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中《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