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条件(104名)
二、招聘条件
(一)普通中小学招聘教师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其中通用技术所需专业主要包括通用技术专业、机械类和电子信息类专业);
2、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3、所获荣誉或成绩需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①高校就读期间获得院级(二级学院)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
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
③六所部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且前三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年级段前30%者(由所在高校提供证明);
④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过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排名前三名的体育、音乐、美术专业人员(指本人获奖,且获奖奖项须与所应聘专业相符);
⑤获得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四级证书,或取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普通幼儿园教师招聘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需在高校就学期间获得院级(二级学院)及以上荣誉,专科学历需在高校就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三)聋哑学校招聘教师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
2、具有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语文、数学岗位须为特殊教育类。
所有报考人员户籍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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