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丽水市教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35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毕业(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 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获得两次及以上校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的人员;
3.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2017年应届毕业生,综合成绩在年段前35%或学科竞赛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4.户籍、生源地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5周岁(1980年12月13日以后出生)以下。
3.本科学历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教师资格国家考试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 研究生毕业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聘用后两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