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拟12月下旬,时间、地点天津中学网站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在学校网站发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在7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天津中学网站。
2.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津中学网站)
进入面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复审:毕业生推荐表、身份证、成绩单、学生证,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依次递补。
3.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天津中学网站)
教师面试分为考官面试和试讲说课两部分。一是考官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考官现场命题作答或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现场表现给出分数;二是试讲说课,学校提前30分钟给考生考试题目,并提供相应的教材和参考书籍。考生将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由考官根据试讲说课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两部分成绩5:5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学校依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在学校网站发布,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学校可根据需要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学校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情况,经校领导班子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信息发布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九)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学校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其他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时,单位可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一)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二)我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制止下列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学校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违反招聘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0188704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60188702
天津市天津中学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