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温州瑞安市教师招聘对象及条件(22名)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届师范类毕业生,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科阶段须是师范类);
2.获得“院级、校级、省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的本科毕业生;
3.部属师范院校国家免费师范毕业生;
4.在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本科毕业生;
5.体育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紧缺专业)的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瑞安市户籍,户籍关系已迁入高校的须有户口迁出证明;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拼搏奉献精神;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对口专业;
5.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及学历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