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师的公告
为满足瑞安中学教育教学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浙江省瑞安中学心理咨询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2016届全日制本科师范类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温州市户籍,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心理学专业,具有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11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浙江省瑞安中学勤耕楼501室(瑞安市瑞湖路398号)。
3.电话(传真):0577-65679188。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主要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单寸免冠近照3张,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日期、地点
考试日期定于2016年11月24日(星期四)。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上课、综合评定等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按笔试30%、上课50%、综合评定20%合成,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笔试课目为《学科基础知识》一门。笔试的内容和范围参照全日制本科师范类(应用心理学)毕业所规定的本学科内容和范围。
(2)上课。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不超过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上课和综合评定人员。上课教材与教参在现场统一提供。备课时间90分钟。
(3)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100分,校级优秀毕业生95分。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同分,取上课考核成绩高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操作流程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瑞安教育信息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瑞安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尽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瑞安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rajyj.com/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ra12333.com/
瑞安人才网:http://www.577job.com/
咨询电话:0577-65679188。
附件:浙江省瑞安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心理咨询师报名表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