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崇州市教育局招聘公告
为满足崇州市教育发展对教师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我市从事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面向部属重点师范大学2017届免费师范生、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考核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9点,招聘地点为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部属重点师范大学2017应届免费师范生、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一致,并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待遇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被聘用者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
中小学专任教师34名(详见附件)
四、招聘形式
由崇州市人社局、崇州市市委编办牵头,崇州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校长带领专家组成员、由崇州市纪委派员监督到部分部属师范大学组织现场招聘会。招聘学校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现场面试考核后,择优招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五、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部属师范大学校园网、校内公告栏显著位置发布学校信息及招聘公告。
(二)举办现场招聘会。崇州市人社局、崇州市市委编办、崇州市纪委、崇州市教育局联合组织相关学校到部分部属师范大学组织现场招聘会。
(三)面试。由招聘学校专家组审阅毕业生推荐材料,进行个人交流,初步了解学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合格者填写《崇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进入测试阶段。
(四)组织测试。确定测试名单后,在院校就业中心由专家组通过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测试,对学生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态和板书等能力进行打分。
(五)确定拟签约对象与签约。根据面试与测试结果,按岗位需要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为六年),在此期间不得办理调动等手续。
(七)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按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崇州市人社局报到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聘用管理。直接选聘工作结束后,按上级文件规定由崇州市人社局审核后报成都市人社局备案审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凡签订就业协议的拟聘人员违反协议内容需赔偿约定的违约金。
(三)公开选聘全过程由崇州市人社局、市编办指导,市纪委监督。
附件:
附件:成都市崇州市教育局部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招聘岗位需求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