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号)文规定,经县编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现就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本次招聘为中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除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的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爱岗敬业,良好品德,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外,还应具备各项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中学教师10名(生物、地理各2名,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信息技术、音乐各1名)。
资格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往届(含2012年毕业生)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15名。
资格条件: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在梅州市;全日制普通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2年毕业生)音乐(艺术)专业且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1: 30,下午2:30-5:30)。
2、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同版彩色免冠近照2张;外地应聘者,可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传真到8897390,但需在笔试时将上述证件原件带来复审,并带一寸同版彩色免冠近照2张。报名表可在平远县人社网下载。报名、考务费共100元。
3、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考试。
4、报名地点: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753-8897390、8893474。
三、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法律、公文写作、行政管理、时事政治等九部分;面试采取说课方式,主要考查本专业技能。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并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4、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聘用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同分时,一并进入面试。
四、聘用办法
1、录取顺序:每个职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者,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对拟聘用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等额进行体检和审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名依次替补。
3、录取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财政全额拨款。
4、本次招聘的教师必须在平远教育系统服务5年以上。
五、相关事宜
1、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工作,考试成绩、招聘录用人员在平远县政府信息网、人社网、教育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取得聘用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准报考。
2、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公布的三天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3、本通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平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 远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