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教师招聘对象和条件(100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9日至1998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为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或40周岁以下(1975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4、辛集户籍,或配偶为辛集户籍;部分岗位为河北省户籍;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长期立足基层、服务一线的工作意愿;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辛集市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凡涉及年龄、户籍迁入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11月18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公安局机关事务中心特殊招聘条件:
1、应聘公安局机关事务中心岗位的,身体条件除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标准外,还要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2、应聘公安局机关事务中心岗位的,需参加体能测评并合格后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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