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龙口市补充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6年龙口市拟面向社会补充招聘教师2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六)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基层服务毕业生”),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应聘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对于某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专业,经龙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增加并在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口教育信息网网站及时公布)。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报名结束(2016年11月28日)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6日9:00-11月28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11月26日12:00-11月29日11:00;
缴费时间:2016年11月26日12:00-11月29日16:00。
报名网址:
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lkrsj.longkou.gov.cn)
龙口教育信息网(http://www.lkedu.org/)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11月29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11月29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11月28日16: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6年11月26日12:00-11月29日16:00登录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口市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6年12月9日14:00-12月11日9:30下载打印《龙口市补充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于2016年11月26日-11月29日上午11:00到龙口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龙口市港城大道1001号行政中心216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基层服务毕业生”招聘岗位B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A。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龙口教育信息网网站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