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岛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6年长岛县教育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工作人员1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5年6月12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及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6月11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教育类、医疗类、护理类三类。教育类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医疗类、护理类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9:00-6月15日17:00;
查询时间:2016年6月12日12:00-6月16日11:00;
缴费时间:2016年6月12日12:00-6月16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changdao.gov.cn(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凡符合条件报考教育类岗位人员须同时将相关材料和证件发送电子照片到教育类岗位网报邮箱cdjyzk@126.com,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报考学科加考生姓名。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6月16日11时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6月16日16: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报名系统于6月15日17:00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6年6月12日12:00-6月16日17:00登录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考务费收取标准为: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6年6月21日9:00-6月22日16:30下载打印《长岛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通知书。准考证、通知书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应于2016年6月12日-6月16日上午11:00到长岛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其他招聘岗位。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一)教育类资格审查
教育类岗位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完整的《长岛县教育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经本人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2016届毕业生也可提交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交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一并提交“7月底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否则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承诺书。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如:普通话等级证书、研究生毕业生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现场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医疗类、护理类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指定成绩合格线的,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查询。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后第二天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3)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机关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教育类考试
1、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过多,如不能在同一天内完成面试的,面试前增加初试环节。
(2)初试方式。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具体要求和安排,在报名缴费结束后第二天到长岛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讲课前备课时间不超过30分钟,面试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初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初试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按面试总成绩50%计算。
(5)笔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长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长岛教育体育局网公布。进入笔试人员按照规定缴纳考务费,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笔试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