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6年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9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2、3)。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5年4月9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国家统招全日制毕业生的岗位。
(六)卫生类、教育类报考人员学历须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于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服务满2年、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4月8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海阳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招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参加招考。
二、报名
应聘研究生学历层次岗位的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报名,须在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内将填写完整的《考生报名表》(附件6)发送至hywszg@163.com邮箱。通过资格审查后直接参加面试。
其他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等七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2:00-4月13日11:00;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2:00-4月13日16:00。
报名、缴费、笔试成绩查询网址:http://kszx.yt12333.com/(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岗位调整计划、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面试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其他考务信息发布网址:http://www.hyzc.net/(海阳之窗)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准确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网上初审:审核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4月13日11时前登录网站(报名系统于4月12日16:00自动关闭),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3日15: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16年4月9日12:00-4月13日16:00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6年4月9日-4月13日上午11:00携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配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海阳市济南路91号210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手续。没有《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的,城市低保人员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可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核减的计划调整到同岗位同专业的非定向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指定成绩合格线的,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登陆海阳之窗网站查询)提交笔试准考证、填写完整的《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研究生岗位的提交《考生报名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符合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携带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已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交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服务基层项目优惠政策的证明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
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报考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应一并提交“7月底前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否则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承诺书。
择业期内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报到证。
其他报考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实行人事代理的,除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信外,还须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人事代理证明信;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个人人事代理证明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附件5样式)等。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采用附件7样式。截止到2016年4月8日(含),报考人员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招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护士资格证书、TOPIK等级证书等)。应聘研究生学历层次岗位的,还应根据岗位要求提供研究生学历和学位证书、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生阶段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海阳市组织、人社部门共同组织。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