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九方中学诚聘教育英才
株洲市九方中学,是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2001年被湖南省教育厅确定为省重点中学, 2004年,被确定为湖南省示范性高级中学。
学校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毗邻“电力机车城”,环境优美,社区繁华。学校现有教学班级30个,学生近1500名,在岗教职工143人。高考成绩稳居市区前列,连续5年获市教育教学质量先进单位。“宏志班”团支部被团中央评为“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因发展需要,学校2017年计划招聘教育英才14名(有编制)。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岗位代码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计划数 |
专业 |
A38 |
高中语文教师 |
专技 |
1 |
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
A39 |
高中数学教师 |
专技 |
1 |
数学及相关专业 |
A40 |
高中英语教师 |
专技 |
4 |
英语及相关专业 |
A41 |
高中物理教师 |
专技 |
1 |
物理及相关专业 |
A42 |
高中化学教师 |
专技 |
2 |
化学及相关专业 |
A43 |
高中历史教师 |
专技 |
1 |
历史及相关专业 |
A44 |
高中生物教师 |
专技 |
1 |
生物及相关专业 |
A45 |
高中地理教师 |
专技 |
1 |
地理及相关专业 |
A46 |
高中政治教师 |
专技 |
1 |
政治及相关专业 |
A47 |
高中心理健康教师 |
专技 |
1 |
心理健康教育及相关专业 |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要求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2017届优秀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的前40%);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2017届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师范类大学毕业)。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教育事业,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师德规范和要求,为人师表。
(四)具备相应岗位的职业资格,符合具体岗位资格要求。
(五)年龄在30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六)考试合格后愿意签约。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各报名点面试截止时间结束。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可直接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相关资料发至指定邮箱,也可到华中师范大学或湖南师范大学或株洲市九方中学现场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株洲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无毕业证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相应岗位资格证(如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计算机证等<心理健康教师需要提供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的复印件(无教师资格证可出具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相关证明,并承诺在毕业时获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
3.本科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专业前40%的成绩证明。
4.其他各类荣誉证复印件等材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于各考点开展招聘工作的第一天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报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由我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株洲市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应聘者提供的证书、资料等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我校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交谈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分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者进入说课环节。说课时间为5-10分钟;说课内容由应聘者在市教育局命题中随机抽取;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说课前进行自我介绍。满分为100分。
2. 最低开考比例。应聘者可以自由慎重选择考点参加考试。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应聘者可到下一考点报名参考。
3.考试组织与监督。考试由株洲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市编办、市人社局指导、监督。
4.考试时间和地点。株洲市教育局集中在华中师大和湖南师大设置考点。华中师范大学的报名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9:00-17:30,地点为就业处B111;说课时间为11月27日,地点到时通知。湖南师范大学的报名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29日,地点在湖南师范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402;说课时间为11月30日,地点到时通知。应聘者可提前与我校接洽,可跨校到其他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二)拟聘对象确定。各个考点考试完成后,根据同一岗位应聘者的说课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聘对象,拟聘对象即与我校签约(请考生准备好三方就业协议)。对说课成绩合格者,如成绩排前的不愿签约,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签约。
(三)体检和考察。拟聘对象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师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考察、资格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按应聘同一岗位说课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四)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五)聘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学校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咨询电话
13873348260、0731-22548933;邮件请发654225145@qq.com(谢老师)
株洲市九方中学
2016年11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