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二、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2年6月5日至6月14日。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至2012年6月14日
(二)报名地点:乌鲁木齐市苏州路西延创业大道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教学楼A楼305室。
(三)报名联系人及电话:杨磊0991-7977116
(四)报名需带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1寸照片1张,简历一份(含身份证复印件,英语、计算机过级成绩单复印件,历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持就业推荐表),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学校党委组织部等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相关书面证明。
五、考试
1、思政辅导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用汉语进行考试,对非母语考试者不加分。考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专业教师、实验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直接通知本人,进入试讲环节,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进入复试。试讲、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分计算方法:
思政辅导员岗位:笔试×50%+面试×50%;
专业教师、实验员岗位:试讲成绩×70%+复试成绩30%。
总成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上公示三天。
六、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在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及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八、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九、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
十、招聘监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原桂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监督电话:0991-3689707
艾尼瓦尔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纪检察室副主任
监督电话:0991-7977126
附件1: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教师、实验员和思政辅导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二〇一二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