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丹人社发[2011]98号),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2012年上半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全市本次考试招聘计划共为738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高中、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及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没有特殊要求的,均为18 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含> 至1977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即为1994年1月1日<含> 至1982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的,即为1994年1月1日<含> 至1972年1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
(6)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工作过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31日。招考岗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报考者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招考岗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应为2012年7月31前当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0、201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1 日至15 日
每天8:30至16:30。
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
(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二) 报名程序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www.ddrsrc.com),查询了解公开招聘公告信息,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按照填表要求,准确、真实填写《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
2、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个人报名信息填写完毕的打印的《报名表》1份(要求为A4纸),1寸同一底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费每科50元。
(三)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报名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所报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招考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的招考岗位,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填写《报名表》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各项内容。本次考试,设定了招聘岗位代码,并以此作为确定报考人员所报考岗位的依据。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不得漏填或错填。
6、报考人员查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时,应依据《专业指导目录》。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某专业方向的,报考者的专业名称与专业方向均须与所要求的条件相符。
7、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性质,共设三类考试内容。
1、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测试;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两科;
2、卫生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测试;考试科目为《生理学》和《解剖学》两科;
3、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常识判断、能力测评、材料分析等。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验》一科。
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2年7 月初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参加各科考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次各类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通过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规定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发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的组织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全市面试工作。面试具体方式按照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原则确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录用。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和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实习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有关政策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有关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0415-2129022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15-3192781
附件: 2012年上半年丹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中共丹东市委组织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