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学年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教师招聘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第一批)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者填写《海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于2016年11月18日上午8:30——11月21日16:30发送到邮箱:3546129592@qq.com,接受报名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登记表上的照片,需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必须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一致。高校期间若获有省优、校优、三好学生、奖学金、学子英才奖、各类竞赛等荣誉的,在邮件中附上原件图片文档。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审结果将于11月23日16:30之前回复本人。未发送报名邮件者不接受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6年11月24日8:30--11:00。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资格复审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25幢教学楼302教室。
参加资格复审者随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附件3),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初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等一系列考试的相关凭证,请妥善保管),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
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
本次招聘公告可在浙江师范大学就业网、宁波市教育人事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海曙教育网及部分高校网站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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