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将2012年红英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红英小学是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农垦总局)下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成立于1987年,办学经费来源为省农垦自筹,原是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农垦总局)直属单位的职工子弟学校,后逐步扩大到面向全社会招生。学校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占地面积18000㎡,建筑面积6950㎡,校园环境整洁,管理有序,教育设施齐全。设有普通教室18间,以及电脑(信息技术教育)室、多媒体电教室、音乐室、舞蹈室、自然室等功能室。现有教学班18个,学生735人。长期以来,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学生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多次在广州市和天河区教育局组织的竞赛(评比)中获奖,受到上级领导和家长们的好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6个,全部为教师岗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其中语文教师岗位3个、数学教师岗位2个、音乐教师1个。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要求
本次招聘面向具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招聘,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非广州市户籍者应符合广州市入户标准;
2、年龄48岁以下(1964年1月以后出生);
3、具有教师资格证,从事小学教学工作8年以上;
4、具有相应学科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8、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9、同等条件下,获得地级市及以上教育部门奖励以及有课题研究经验的优先考虑。
其他岗位条件要求见《红英小学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不低于广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并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参照国家和省有关精神,执行学校正式人员的薪酬待遇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198号红英小学5楼校长室;电话:020-85230463;020-85230081-8809。
2、报名时间:2012年6月19日-2012年6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应聘者须下载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教师资格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明和成果鉴定等)。
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考试准考证。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4、对符合条件发给考试准考证的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由我校组织。考试总成绩根据两项考试得分综合计算得分,满分100分。
1、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40%。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法等方面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应试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1:10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上午8:30-12:00。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分两次进行,两次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考试成绩30%,合计占考试成绩60%。第一次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综合素质、口头沟通和表达能力以及所报岗位专业理论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第一次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次面试人选;如第一次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第二次面试。第二次面试为30分钟试讲。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校外专家组成,人数为奇数,不少于5人。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2年6月30日—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单位由我单位指定,费用由我单位负责。若有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应聘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广东省农垦集团公司(农垦总局)人事处、纪检监察室进行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对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招聘工作人员泄露考试测试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原则私定聘用人员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以及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20-85230081-8809(红英小学)
投诉电话:020-87290974(省农垦集团公司人事处)
020-87290366(省农垦集团公司纪检监察室)
附件: 红英小学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