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2016年冬季(A类)公办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的材料(24名)
4.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⑴《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⑵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教师资格证;
⑷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⑸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镇级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
⑹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⑻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可改派遣(暂缓派遣)证明;
⑼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⑽各类获奖证书。
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按如下顺序装订:应届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⑹⑽项。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⑹⑺⑻⑽项。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⑺⑼⑽项。
应聘人员须于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材料⑸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2016年冬季(A类)公办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4名) [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