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6/10/27
为保障我区教育的优质科学发展,并始终发挥在全市基础教育领域的引领和带头作用,更好地解决2017年新学年中小学教师的短缺问题,特制定面向国家重点师范大学选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如下:
一、招聘安排
1、招聘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00-9:30(宣讲)
2016年11月1日上午9:30-下午18:00(面试)
2016年11月2日上午8:00-下午18:00(面试)
2、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3(宣讲)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6、210(面试)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西】304、312(面试)
二、拟选聘专任教师的数量
拟面向国家重点师范院校优秀毕业生150名。
三、选聘的范围、原则
面向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进行。
四、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专业对口。
(四)户籍不限。
(五)身体健康。
五、待遇
凡被录用者享受我区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
六、录用合同的签订
经教师选聘领导小组组织考试后,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要在现场签订录用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毕业生到岗后的服务时间至少为5年,5年之内不得申请辞职(因国家公务员招录、参军入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离开本系统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