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2016年招聘乡村教师公告
为了贯彻落实《包头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年一2020年)实施办法》,优先补齐农牧旗短缺的乡村教师,优化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为达茂旗、土右旗招聘乡村教师。现发布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地区及学科、人数
地区 |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物理 |
体育 |
计算机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化学 |
合计 |
达茂旗 |
小学 |
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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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土右旗 |
初中 |
5 |
3 |
5 |
1 |
3 |
1 |
1 |
1 |
2 |
2 |
1 |
25 |
小学 |
6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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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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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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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身体、心理健康。
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持普通话合格证书,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持普通话合格证书、参加全国统考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均可报名。
(二)学历要求
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专业名称须与报考学科一致。
(三)年龄要求
应聘者年龄须在18到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竞聘中小学乡村教师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户籍要求
报考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服务未满五年(2011年8月30日后录用,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研究生;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5日至8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
市教育局一楼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