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公布后三日内,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人社局)提交复审材料,主要包括:
①报到证、学生档案原件。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资格、职称、学历等证明原件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或介绍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主要信息不实,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县人社局、临猗人事考试网站公示。
⑶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由县人社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①时间、地点见公告(通知)。
②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及专业知识与技能等能力。
③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讲课、答辩的方法进行。备课60分钟,讲课20分钟,答辩5分钟,共25分钟。讲课答辩总分为100分。
医护人员采取实际操作和讲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25分钟,总分为100分。
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由招聘领导组临时决定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面试前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成绩采取当场评分、亮分、记分、统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的办法。
如果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的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排列,如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
最后总成绩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于当天在人社局、临猗人事考试网站公示。
4、体检和考察
⑴体检
体检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根据公开招聘领导组审定后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中小学教师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医护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
⑵考察
考察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人社局、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合格人员在人社局网站公示。
五、聘用、培训
1、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市、县人社局、临猗人事考试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县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
2、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包括集中培训和实践两种形式。集中培训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实践培训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六、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满,经聘用单位、人社部门联合考核合格者,在人社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合同鉴证、设岗、工资套改等手续;编制部门办理上编、列支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有关要求
1、在所有公示期间,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询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
2、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严格资格和条件审查,各个招聘环节实行岗位专人责任制,坚决杜绝差错失误、徇私舞弊的现象发生,若有违犯,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处理。
3、招聘工作应当执行有关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参加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4、报考人员必须诚实守信,遵守招考纪律和要求。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提供假学历、假证件,违犯考试纪律带夹带、抄袭、替考等,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5、咨询电话:临猗县人社局4065326
监督电话:临猗县纪检监察局4035927
八、其它事项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临猗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临猗县人社局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