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要求,按照招聘程序,拟于10月16日(星期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面试,为做好面试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6日(周日)早7:00前到达面试考场
地点:本溪县第四中学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形式为说课,所涉及教材为各学科现行教材。其中报考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岗位的考生除说课外,还需进行实际能力操作的加试。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7:00开始安检入场。
2、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监考人员进行封存,待面试结束后,到指定地点领取。
3、7:30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
4、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顺序号参加面试。
5、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的姓名、现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不得将与面试无关物品带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需加试的考生是在本岗位说课完成后统一进行加试,其中体育限时10分钟,美术30分钟,信息技术限时为20分钟。
7、报考体育、美术、计算机岗位的面试分为100分,其中:说课80分,实际能力操作2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本溪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