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适应我县职业教育形势的变化,满足学校的教师需求,根据海盐县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按照《海盐县教育局2017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工作通告》精神,现就海盐县商贸学校2017年新教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录用的未取得教师资格的考生须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对口的2016、2017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11”大学专业对口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品学兼优者(一本生源);
3.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以入学时的分类为准)达到优秀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即大学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二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
4.符合以下条件者也可以报考专业教师:全日制普通高校专业对口的应届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应为公费生,不含独立学院、民办学校毕业生)达到优秀毕业生招聘条件的,即大学期间学年度获得校级二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三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每学年限计一次。
5.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对象放宽生源地限制、户籍要求和教师资格要求。
三、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及要求
2017年新教师招聘共计5名,具体专业、人数以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
岗位 |
专业要求 |
人数 |
1 |
财会专业教师 |
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专业 |
1 |
2 |
文秘教师 |
秘书学 |
1 |
3 |
数字媒体技术教师 |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计算机类或电子信息类) |
1 |
4 |
语文教师 |
汉语言文学 |
1 |
5 |
数学教师 |
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应用数学专业 |
1 |
· 招聘工作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制订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岗位、接受应聘人员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考试、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至2016年11月15日17:00止。
报名地点:海盐县商贸学校校务办公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216号)。
2.报名时所需材料和要求
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直接向学校报名,由本人填写《海盐县教育局2017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报名表》,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
(2)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是否师范类的证明;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5)在高校的学习成绩证明(大一至大三各学期);
(6)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7)其他根据职位要求需要提供的材料。
3.报名确认
学校受理报名对象所提交的材料,由上级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4.考试组织
按照本校对各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采用笔试(实践能力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组织考试录用工作。
(1)笔试(实践能力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重点考查与专业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水平;财会、文秘、数字媒体技术教师岗位重点考查与专业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水平。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评委根据面试对象的学科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作出综合性评价。面试成绩低于75分取消录用资格。
(3)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分数高者排位靠前。
(4)测试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准时到海盐县商贸学校校务办公室报到。
5.体检、考核
体检。综合测试结束后,各职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综合素质以及毕业生的学业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可以依次递补。
6.公示与录用
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由教育局统一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规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7年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凡被聘用者,在海盐县教育系统的服务期须不少于五年。
· 招聘的其它事项
1.如本轮未完成招聘计划,将再次发布第二轮招聘方案。
2.如发现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或毕业时不符合本招聘条件的,将不予聘用。
3.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海盐县商贸学校。
4.招聘联系电话:0573-86126969;联系人:干老师、万老师
点击下载附件:《海盐县教育局2017年新教师第一批招聘报名表》
海盐县商贸学校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