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应聘同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由涟水县教育局会同涟水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厅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由涟水县教育局会同涟水县人社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四)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涟水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用人员依次进行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如面试成绩仍相同,抽签决定选岗顺序)。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服务期参照《江苏省免费师范生(幼儿师范男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执行,从事幼儿教育工作不少于五年。对于违约者,根据协议约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交纳违约金。
因本人原因,不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参加选岗、未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涟水县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涟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2380779
涟水县教育局0517-82380884
本公告由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2016年涟水县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