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2016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6]70号)和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6年朝阳市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朝教[2016]208号)精神,结合我县教师实际需求情况,现就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身体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2、考生须为朝阳市户籍(含县、市、区)。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且同时具备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初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须为师范类),且同时具备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本科必须为师范类专业,且符合“建平县2016年辽宁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信息表”中的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2.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2016年建平县农村小学计划招聘33名教师,其中:英语11名,体育9名、音乐8名,美术5名。农村初中计划招聘17名教师,其中:英语8名,体育3名、音乐4名,美术2名。
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建平县2016年辽宁省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要求信息表”。
三、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2、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工资福利待遇完全按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待遇执行。
4、签订在农村工作5年合同,享受“特岗计划”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待遇。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建平县教育局负责。请考生登录朝阳人事人才网(www.lncyrc.com.cn)或朝阳市教育局(体育局)网站(www.cyedu.cn)或建平新闻网站(www.jpxww.com)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2016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30日(周六、周日不休息)。
(三)报名地点:建平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业务大厅(东侧一楼)。
(四)缴费标准:每名考生缴纳考务费两科100元。
(五)考生须携带下列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证书
4.《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
6.《2016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点击下载)
7.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特岗计划,需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8.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