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二幼、县八中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丝弦道非遗传承保护中心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命题和评分。笔试由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
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统一命题和评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成绩、内容
1.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县二幼、县八中招聘考试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所学专业知识(60分)和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等公共知识(40分);
3.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县丝弦道非遗传承保护中心)招聘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三)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具体领取时间通过平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u.gov.cn)、平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pyxrsj.gov.cn)及其它方式公开发布,不再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2.面试人员的确定。报考县直二幼、县八中和县丝弦道非遗传承保护中心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报考县直二幼、县八中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拟聘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一并参加面试;报考县丝弦道非遗传承保护中心的考生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报考县直二幼、县八中的考生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报考县丝弦道非遗传承保护中心的考生面试采取专业基本功和个人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不进行面试,若拟聘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如果单位有空缺编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一并进入体检环节;如果单位无空缺编制,则对拟聘岗位末位笔试成绩并列考生再次组织笔试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六)考试总成绩
1.报考县直二幼、县八中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县丝弦道非遗传承保护中心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报考其他事业单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一)报考县直二幼、县八中的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报考其他事业单位的考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规定,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组织实施。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采取适当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委办等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且按时到单位报到上岗,三年内不得流动。不服从分配或自愿放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空出的名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管理。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条件、标准、程序和回避制度,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坚持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平舆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拟聘用岗位表.xls
3.2016年平舆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专业类别.doc
平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章)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