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具体落实,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结束后,各职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并于本人报考地点所在大学相关网站公告笔试入围人选及笔试的时间、地点。
四、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为教育类,具体参见《招考计划表》。教育类的笔试内容为高考题。
(二)笔试时间:2016年10月11日08:30-10:30
地点:文津楼101。
(三)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网站公示7天。
(四)办理相关手续
我校将安排为期3个月的教学实习,合格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合格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用人单位应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
(三)考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网站:
http://www.shenzhenew.com;
2、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中心就创网:http://job.snnu.edu.cn/com/view.asp?id=12991;
3、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career.ccnu.edu.cn/
(七)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晓红
联系电话:1894878667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
2019年9月22日
1、《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赴外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