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现将2012年上半年提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并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2日。未在下列名单中公布的人员不符合所申请的教师资格条件,不予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至6月2日16时之前向淳安县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
附名单
1、幼儿园教师资格:
叶春燕 王小燕 郑瑛秋 余仙梅 方玉英 钱小青 徐江梅 洪丽萍 毛素芳
叶 芳 余 婷 王芝玲 洪 英 汪苏琴 钱丽娟 严晓芳 汪美娟 毛建英
徐小娟 严 萌 项慧华 杨 萍 方楚虹 方献英 郑淑英 王秋芳
2、小学教师资格:
王方婷 蒋慧敏 谌 银 杨玉琴 丰利英 饶丽霞 凌珊珊 詹丽红 毛丽仙
柯红槐 余旭艳 高 蕾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严巧莉 童小燕 方 蔷 姚 烨 毛万红 唐红正 姜姗姗 王 祺 章耀锋
许慧琴 邵苏咪 余晖银 叶 璐 郑明秀 王珍娟 汪良斌 汪青兰 徐 宏
余丹丽 方巧玲 郑凤琴
联系电话:64812695 24818556
注:公示结束(6月7日后)请本人速来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