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18日,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涞水县政府网和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1周。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弃权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9、聘期及待遇
招聘教师按照设岗计划由各学区安排工作岗位,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或不按时限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教师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首签聘期为3年,9年内只能在设岗学区调动或交流。首签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教师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待有编制时,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纳入县财政编制。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县政府成立涞水县2016年以人事代理方式招聘山区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
县人社局负责比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和人事代理的相关规定,会同教育局共同做好山区小学教师的招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招聘教师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招聘教师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县编办负责对招聘工作的指导,以及所招聘教师的备案等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山区小学教师招聘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招聘纪律
1、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2、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纪委电话:0312-4522038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12-4524897
涞水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4524726
2016年8月23日
涞水县2016年招聘山区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2016年山区小学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4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