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准考证时间详见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支付凭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笔试考务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1、笔试为闭卷考试,教师职位与校医职位分别进行。
2、笔试科目:详见职位表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招聘公告。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由区招聘办具体实施。资格复审对象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对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区招聘办按照《招聘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同志签署意见。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通过审查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职位减少招聘计划数;职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计划数予以取消。
笔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关证明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需递补资格复审的职位,在递补复审期内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招聘计划取消及减少情况在魅力钟山、钟山区教育局和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九、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职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复审后的考生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最后1名或2名的考生,其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平均分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在魅力钟山、钟山区教育局和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再出现末位总成绩、笔试成绩并列的,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另行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十、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职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体检结论后,区招聘办将给予体检不合格人员申请复查一次的机会(需当日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除外),并以复查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具体安排详见钟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