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满足临沂高新区教育发展需要,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特面向全市公开招聘30名农村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性质和待遇
本次招聘小学教师无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其工资待遇参照公办教师规定执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按照城镇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
二、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临沂市户籍(2016年8月22日前取得);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5、大学本科学历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0年8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5年8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
8、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9、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招聘小学教师30人(其中小学语文14人,小学数学10人,小学英语6人),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初审、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8月26日9:00—28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8月26日9:00—28日16:00。
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临沂高新区教育局网站(www.lygxjy.cn),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和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人员,要在8月27日—28日9:00—16:00,8月29日上午9:00—12:00到临沂高新区管委会117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临沂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完成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陆临沂高新区教育局网站填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8月30日9:00—12:00。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6年8月26日—28日9:00—16:00,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高新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