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李吾圭等7名同志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的通知 郴人社发〔2016〕57号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
根据《2016年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教育事业单位聘用李吾圭等7名教师(名单附后)。聘用时间可从2016年8月17日(公示期满)算起,具体聘用日期为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日期。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由招聘单位确定。招聘单位须在本通知下发后3个月内办结新聘用人员的聘用等相关手续。
附件: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公开招聘教师聘用人员名单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17日
附
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郴州出口加工区)公开招聘教师聘用人员名单
(共7人)
1、郴州市第六十七完全小学小学数学教师1人:李吾圭
2、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学校初中英语教师1人:吴 瑾
3、郴州市苏仙区柿竹园学校小学语文教师1人:何文韬
4、郴州市苏仙区柿竹园学校小学数学教师2人:陈燕梅、卢伊人
5、郴州市苏仙区柿竹园学校小学英语教师1人:何 超
6、郴州市苏仙区柿竹园学校小学音乐教师1人:刘立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