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上午9:00-8月26日上午12:00,在报名网打印准考证。
4.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其中特殊教育、音乐、地理、语文B组和数学B组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
(2)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7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考生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分值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70%)和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3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即所报考学科普通高中段学科知识,其中报考特教的学科知识为普通高中段语文学科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8月27日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进入面试人员(不再电话通知)请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3)面试
面试时间:2016年8月28日,考生须在2016年8月28日早上7:0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
面试地点:垫江县职教中心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附件1)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附件1)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说课前备课30分钟,说课7分钟。说课内容为我县现行高中段必修课教材。说课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教育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二)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
报考(附件2)和(附件3)中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2016年8月29日下午2:30-6:00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卫生事业单位报名联系电话:(023)74518603(023)74616156
其他事业单位报名联系电话:(023)74616156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须持本人真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如实准确填写《考试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同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考试考核
(1)开考比例
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其中乡镇卫生院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
(2)笔试
笔试时间:2016年8月3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垫江县职教中心
笔试均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正式开考后30分钟未到考场考生视为弃权。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交通路线,以免误考。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内容为各岗位(专业)相关知识(详见附件2和附件3),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5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卫生事业单位进入试岗人员名单和其他事业单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8月30日在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公示栏公布,进入试岗、面试人员请按照公布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后果自负。
(3)面试
①卫生事业单位面试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分为试岗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个环节。
试岗考核
试岗人选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除经核准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外,试岗比例达不到要求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到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附件2)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附件2)其他岗位进入试岗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试岗考核,否则,不能进入试岗考核。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试岗考核。试岗考核分值100分。
试岗考核由县卫计委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整个试岗考核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纪委监察局指导和监督。
试岗内容以所报考专业(岗位)知识技能为主,同时考察试岗人员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情况。具体试岗考核办法由县卫计委另行制定,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实施。
试岗考核考官对考生试岗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试岗成绩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卫计委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试岗考核时间:2016年9月2日-9月6日
试岗考核动员会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9:00
试岗考核动员会地点:垫江县中医院门诊大楼6楼学术一厅
请各位进入试岗考核的考生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试岗动员大会。不按照规定参加试岗考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结构化面试
所有试岗人员在试岗考核完毕后于2016年9月9日统一进行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结构化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结构化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结构化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面试总成绩=试岗成绩×40%+结构化面试×60%
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卫生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总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②其他事业单位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附件3)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招聘(附件3)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除县广播电视台外,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县广播电视台岗位面试考核内容为实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情况,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为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其他事业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不按时到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