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对象:持有本次公开招聘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16年8月21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笔试准考证8月20日(星期六)在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领取。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四门合并为一科,满分100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注意事项:
①开考前1小时,请考生凭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不得使用其他证件、证明代替身份证)、考试用品提前验证准入,证件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开考半小时停止验证准入,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
②笔试实行音像全程监控,实行全时段无线信号屏蔽和监测,考生不得将《准考证》上注明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如有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③笔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考试结束时不允许将试题本、答题卡、稿纸等带离考场。
④考试结束后,清点、查验试题试卷过程中,考生应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不得提前离开考点,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
6、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8月22日—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7:30)由铜川市教育局人事科(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305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7、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和笔试成绩(含加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于2016年8月25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课堂讲微型课的办法进行,总分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准备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5分钟。面试讲课课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各学科《课程标准》和报考岗位面试公告公布的学科教材(小学均使用六年级下册,学前教育使用幼儿园大班本学期教材),考生讲课题目由考生本人临场抽签确定。
(五)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2+面试成绩/2)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含加分)也相同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以及体检安排。
体检按照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六)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束后,由市教育局将考察结果报市人社局,由人社局负责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查实应聘人员或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招聘结果的;
3、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
4、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聘用
参加公开招(选)聘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铜川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市教育局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须经市人社局同意后暂缓30日作出考察结论,暂缓期满仍未终结的,终止对该考察对象的聘用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签订三年以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任职满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要求
招(选)聘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考试纪律,严格操作程序。在考试试题的命制、提取、保管、交接、阅卷、登分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整个过程要接受纪检人员的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一旦发现问题,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选)聘工作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提示:
本次公开招(选)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市教育局 0919-3192399 0919-3192396
附件1:2016年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2:2016年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doc
附件3:2016年铜川市新区锦绣园小学、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铜川市教育局
201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