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邓州市城区新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和充实城区新建学校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决定,采取公选方式,为城区学校补充部分急需的学科教师。为公正、公平、严谨地组织好此项工作,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上级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确保选调教师质量,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选调数量及学科(100人)
本次选调专任教师100名,其中思源学校35名,其它小学65名。具体情况如下:思源初中10人(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思源小学部25名,花洲实验小学西校区12名、十一小东校区6名、四小学校北校区32名、春风学校小学部9名、新苗学校小学部6名。
三、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范围和对象为:邓州市教体局所属乡镇初中和小学的正式公办教师。
四、选调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本职工作,团结同志,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
3、刻苦钻研、学习教育教学业务理论,熟悉教育教学业务。
4、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称职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受到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符合选调要求的。
五、选调资格
1、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须取得有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小学);选调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含初中)。
2、工作年限:2012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
3、年龄:男55周岁以下(1961年8月1日后出生);女50周以下(1966年8月1日后出生)。
4、现任学科与选调学科一致。
5、学历:选调初中教师须取得有本科及其以上毕业证书。
选调小学教师须同时具备上述1-4条,选调初中教师上述5条同时具备。资格审查以人事档案和中心校综合鉴定为准。
六、程序及方法
1、报名:
凡符合“资格”和“条件”人员,到本乡镇中心校报名。报名时,每位教师根据(任教学科和选调学科必须相一致)选调学校的学科只能报一个岗位。各乡镇中心校汇总后报教体局人事科。报名时需交验:教师资格证书和中心学校出具的综合鉴定(思想品德、业务能力、任教学科、任教年限、有无违纪违法现象等)。
2、资格审查:
全市报名汇总后,由教体局纪委、人事负责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后,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选全过程,凡有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虚假信息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3、笔试:
符合“资格”和“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教材教法、职业道德及新课改等。
4、初选:
根据初中选调学科人员数量,按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根据小学选调人员数量,按笔试成绩、分报考学校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如发现有不合格人员,取消资格后,按学校分学科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党组确定:
对初步确定的选调人员,经教体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由人事科负责办理调动手续。
七、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11日-8月12日下午6时,逾期不予受理。
考试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上午。各乡镇于2016年8月14日下午到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八、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顾全大局,把思想统一到局党组的决定上来。二是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让所有符合条件的教师踊跃参与其中。三是要抱着对组织、对教师、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整个公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确保公选教师的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九、本实施方案由教体局负责解释。
邓州市教体局
2016年8月10日
附件1: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2:综合鉴定表.doc
附件3:城区部分学校公选教师报名花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