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基本条件及薪酬待遇
面向全国招聘,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基本条件如下:
1.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31日后出生)。
3.具备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语文教师须二级甲等以上)。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应聘者通过香洲教育信息网(http://xzedu.zhuhai.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录入信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7月20日17:00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根据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初审通过的,须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验后退还,复印件不退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请于7月23日17:30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查网上初审结果。
(1)《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
(2)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1张贴于报名表,另1张备用)。
(3)其它材料:
(ⅰ)应聘基础学科骨干教师的:①身份证;②学历证、学位证;③婚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教师资格证;⑥荣誉称号证书、各级获奖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ⅱ)应 聘职中烹饪专业(中餐热菜、中餐面点和雕刻冷拼)教师的:①身份证;②学历证、学位证;③婚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或职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证书;⑥荣誉称号证书、各级获奖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 印件。
(ⅲ)应 聘高中专业(高中美术、高中音乐视唱练耳、高中音乐声乐和高中音乐钢琴)教师的:①身份证;②学历证、学位证;③婚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⑤荣誉称号证书、各级获奖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确定为参加考试人选。各学科参加考试人选的人数须达到该学科招聘名额1:3的比例,否则,将不予开考或相应核减招聘名额。
1.资格审查时间:7月25日(8:30-12:00,13: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区教育局八楼会议室(珠海市人民东路520号)。
【注】: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学科招聘名额与参加考试人选人数的比例,酌情采取面试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比例大于1:3、低于1:5时,采取面试方法;比例大于1:5时,采取笔试+面试方法。
各学科考试方法及参加考试人选人员名单,于7月27日9:00前在香洲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并在香洲区教育局门口张贴公布(未获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分科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想品质、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基础、方式方法、书面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该学科招聘名额1:5的比例确定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各学科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7月29日12:00前在香洲教育信息网和香洲区公众信息网公布,并在香洲区教育局公示栏张贴公布。
——笔试地点:珠海市第九中学(珠海市香洲区安富街100号)。
——笔试时间:7月28日9:00—11:00(8:30凭身份证进试室)。
【注】:①不参加笔试者或笔试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②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内容,现场综合评分、统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面试结束后,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入围考察及体检人选,同时确定各学科拟递补人选1名(方法:在面试后未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中选择,根据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每学科确定1名最高分者为拟递补人员,其他人员不作为拟递补人选),并现场和香洲教育网上公布其人员名单。
——面试形式及成绩计算:
(1)应聘基础学科骨干教师的:课堂教学,面试成绩=课堂教学成绩。
(2)应聘职中烹饪专业(中餐热菜、中餐面点和雕刻冷拼)教师的:课堂教学+技能实操,面试成绩=课堂教学成绩×50%+技能实操成绩×50%。
(3)应聘高中专业(高中美术、高中音乐视唱练耳、高中音乐声乐和高中音乐钢琴)教师的:课堂教学+技能实操,面试成绩=课堂教学成绩×50%+技能实操成绩×50%。
——面试地点和时间:
(1)课堂教学(所有学科)地点及时间:珠海市第九中学(珠海市香洲区安富街100号),7月30日8:30开始(8:00凭身份证进候考室)。
(2)职中烹饪专业技能实操地点及时间:珠海市南屏中学(珠海市珠海大道1021号),7月31日8:30开始(8:00凭身份证进候考室)。
(3)高中美术、音乐专业技能实操地点及时间:珠海市艺术高级中学(珠海市香洲翠微西路南侧,美晟2街3号,珠海市第十中学对面),7月31日14:30开始(14:00凭身份证进候考室)。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空缺面试名额不予递补;各学科拟入围考察及体检人选按成绩排名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时,将进行加试。
(四)考察及体检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香洲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7、2611503(区教育局),投诉电话:0756-2523079(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用于聘用递补人员(需要递补时,由区教育局通知递补人员,递补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31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附件: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珠海市香洲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