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学科、人数及薪酬待遇
普通高中教师
语文:3名
数学:6名
英语:2名
物理:1名
化学:3名
历史:4名
地理:2名
美术:1名
体育:1名
心理:1名
计算机:1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中教师分别在全区普通高中范围内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胜任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学历:“211工程”高等院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斗门区户籍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专业: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相符。
(四)普通话等级: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2年3月17—19日9:00—17:00,地点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307室。
3.报名资料:①斗门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1份;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习成绩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备验)和复印件各1份;③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二)资格审查
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学习成绩排名、专业素养、所获奖学金及校级以上奖励等情况,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择优确定各学科参加考试人员(报考美术学科的,根据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确定)。各学科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在斗门区教育信息网和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上公布。
学科招聘人数与报考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学科将不予开考。
(三)考试
1.考试采取面试(讲课)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学科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学科体检及考核人员。现场公布其人员名单。
2.报考美术学科的应聘者,先进行专业技能考试(考试项目为素描、色彩和速写,工具材料由应聘者自备)。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地点当场公布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按照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3.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考试通知》。
(四)初定拟聘人员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入围体检及考核人员初定为拟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因体检、考核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及考核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生毕业后报到时做好体检准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斗门区人力资源网和斗门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可按岗位和考生考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因个人原因在毕业后半年内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有关手续者;3.不服从组织调配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6.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7.放弃聘用资格者;8.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5522392。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斗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5529700。
珠海市斗门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