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招聘教师简章
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是由思明区教育局与厦门外国语学校合作创办的高起点公办初中校。为建设一流师资队伍,拟面向全国招聘教师,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http://www.smjy.net/见附件1)
三、优先招聘对象
欢迎高层次人才前来报名应聘,条件见《思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附件4)。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理论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团队意识。
(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教师资格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专业知识三科笔试均合格)和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或相应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合格证书和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3.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本市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中学教师;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五、资格条件
(一)语文、数学骨干教师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学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身体健康,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省、市(设区市)骨干教师或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教学技能大赛、学科教学比武大赛获得设区市的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其获奖等次可为区级及以上)。
2.近五年至少独立撰写2篇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在设区市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或者教科研部门的刊物上;具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或段长)工作经验;近五年本人获得设区市的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优秀班主任(或段长)表彰。
(二)英语教师
1.教育部直属高等师范院校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
2.专业英语8级,口语流利语音纯正。
(三)法语教师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2.教育部直属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
3.法语专业,口语流利语音纯正。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材料至361637079@qq.com,报名邮件名称与个人简历名称应统一命名为:“姓名+学科+学历”(切勿重复投递)。
1.报名表;
2.资格条件申报表;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设区市及以上荣誉证书、户口本、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材料,通过扫描或者拍照形成电子压缩文档一并发送到以上邮箱。
(二)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10日(7天)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咨询及报名:电话0592-8063255(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联系人:陈老师。
(三)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程,报考人员须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资格审核后,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原则上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情况特殊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五)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详见思明区教育局网上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现场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和专家面试相结合。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教学设计和专业素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本场招聘资格。笔试成绩以30%计入综合总分。
笔试成绩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参加面试,少于1:3的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考核采用片段教学形式。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实际按岗位招聘人数1:1或低于1:1参加面试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
笔试成绩乘以30%、面试成绩乘以7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综合总分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综合总分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笔试、面试均为合格的人员中,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统一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自理。与体检合格标准不符的部分项目,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告知。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
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部分项目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但应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九、考核
思明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到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考核,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本次招聘不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思明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无异议,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二、纪律要求
1.报考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思明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0592-5862734。
附件:
附件1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语文、数学).doc
附件3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英语、法语)).doc
附件4思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doc
思明区教育局
2016年7月29日
附件2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语文、数学).doc
附件3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英语、法语)).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