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进贤县公开选调教师实施方案
为优化全县教师资源配置,促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县教育工作发展的协调会议纪要》(进府办字〔2016〕5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6年从乡镇公开选调一批教师到县城学校任教。为使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为指导,以优化整合教师资源和促进教师队伍有序流动为目标,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选调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调。
三、选调对象
本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要求男50周岁以下(1966年8月31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在本县学校工作满五年及以上(支教转编人员支教期间一并计算任教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4.学历:选调初中教师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小学教师须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选调初中教师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选调小学教师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6.任教学科:选调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学科要求现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选调其他学科要求现任教学科与选调岗位学科一致(现任教学科指2016年春季所教科目)。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选调范围:
1.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理的。
2.受纪律处分未满规定时限或正在立案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3.因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五、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总人数150人。其中在县城学校试教的120人(初中70人,小学50人);在缺编的农村学校(重点针对边远地区及教师缺编较多的农村学校)试教的30人(初中15人,小学15人)。
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一)
六、选调办法和程序
1.宣传。通过召开全县校长会议及相关部门网站发布公告等形式进行宣传,有关选调的相关事项在进贤县人民政府网、进贤县教体信息网予以公告。
2.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8月2日—8月4日,报名地点:县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3.资格审查。各农村学校对本单位报名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由报名人员如实填写《进贤县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经学校核实符合条件的由校长在报名登记表学校意见栏中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时学校出具报名人员现任教学科和农村学校工作年限证明。报名时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和学校出具的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准予参加选调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的全过程。
4.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内容为选调岗位各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各学科参加考试人数与选调人数必须达到2:1的比例,未达到则相应减少该学科选调名额并调剂到其他学科。考试时间初定八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5.公示。根据各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最后一名若成绩并列,则先按照学历高低再按照任教时间长短确定入闱人员。入闱人员进行一周时间公示。
6.试教选岗。选调人员分学科进行选岗,选岗顺序按照各学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7.公示期内如有因举报查实或资格不符而取消选调资格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选调人员的试教
(一)试教期。选调人员试教期在县城学校的为一年;在农村学校的为两年。试教期内编制和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
(二)试教岗位。试教岗位分为县城学校和农村学校,试教期满后均调入县城学校。具体办法为:
1.在县城学校试教的,试教期满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编制和人事关系调入县城学校。
2.在农村学校试教的,试教期满并考核合格,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与其学科相同的县城学校岗位,按照2016年选调考试各学科成绩从高分到底分顺序进行选岗,选岗后编制和人事关系调入选岗的县城学校。
八、试教期福利待遇
试教期在县城学校的原单位的乡镇工作补贴和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不再享受。试教期在农村学校的享受试教学校同标准的乡镇工作补贴和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同时享受交流轮岗到试教学校交流人员相同的交通补贴。
九、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决定成立进贤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俊峰,副组长:杨雨晨、刘杭,成员:邓华龙、万柿国、邹忠文、付国成、季同金、陶鑫凤、张万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万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选调工作各项事宜。
十、相关要求
为了使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调工作中的命题、考试、资格审查等环节都要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参加选调者,必须严格遵守纪律,提供真实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除取消选调资格外还将视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对有徇私舞弊和违规违纪行为者将严肃处理。
十一、本方案由县教体局负责解释。
附件:1.各学校选调名额一览表
2.进贤县2016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