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2016年从农村中小学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实施方案
为满足城区初中、幼儿园教学的需求,落实新政纪[2013]7号、新政纪[2013]21号、新政纪[2014]30号、新政纪[2016]17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县内农村学校中公开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择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公开选聘教师136名。其中,小学教师66名,初中教师50名,幼儿教师20名(具体选聘计划及岗位见附表)。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与所报学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龄满3年以上,身体健康。
2、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教龄满3年以上,身体健康。
3、应聘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教龄满3年以上,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2013年9月以来,受到县局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受党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
3、2016年1月至7月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的,累计事假2个月,累计病假2个月及以上的;
4、其他不符合选聘情形的。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通过召开各层次会议、新野教育网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聘范围和数额、选聘条件和程序等。
2、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须持本人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中心学校出具的证明(XX单位、XX学科、2013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报考初中教师岗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填写《新野县2016年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可网上下载)。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日。
3、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选聘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6年8月6日下午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即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4、笔试。笔试采用异地命题,异地阅卷。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采取在新野县教育网上公布。笔试定于2016年8月9日进行。
5、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3的比例确定各层次、学科的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面试异地命题,使用异地考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用试讲的方法,试讲内容初中教师物理为八年级、化学为九年级、其它学科为现行七年级相应学科教材,小学教师为小学四年级相应学科教材。随机抽题,抽签确定试讲次序。准备12分钟,试讲12分钟。幼儿教师面试,含试讲7分钟(满分为70分)、专业技能测试5分钟(包括弹唱、舞蹈、美术,满分为30分)。面试成绩在本场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面试定于2016年8月18日进行。2016年8月17日领取面试通知单。
6、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初中教师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学科的考核对象。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按分数由高到低确定选聘计划等额人员。如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由初选人员所在乡镇中心校和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初选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负责性考核报告。
7、公示录用。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正式聘用,由教体局负责对招聘人员进行分配。初中、幼儿园聘用人员原则分配到城区任教。小学教师原则分配到城区4所私立学校任教,服务期为5年。对不服从分配人员,取消选聘资格。
8、选聘人员管理。选聘到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教育教学成绩低下者,调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完成,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郑清平同志任组长,王付占、张国云、张文敏、王诚汉、黄克强、胡建勋、王香焕同志为成员的公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国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县纪委、县人社局、县编办有关人员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县教体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野县教体局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