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及注意事项
一、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招聘照顾政策
1.必须是2012年2月25日以前,在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工作满3年,具有《教师资格证》。
2.年龄可放宽至197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持有民办教师证的代课教师报考年龄放宽至196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3.代课教师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符合前1-2条要求,可不受学历层次限制报考,但要求报考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
4.持有《民办教师证》,代课满10年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超过10年的,每增加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并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二、梅河口市代课教师报名注意事项
截止2012年2月25日,在梅河口市公办中小学校代课满3年,符合报考条件的已辞退和在岗代课教师,网上报名后,在8月5日至10日需向最后代课学校和教育局申请代课教师教龄确认。代课教师教龄确认具体办法:
1.已辞退代课教师:需到最后代课学校,依据已辞退代课教师身份及教龄审定材料(2012年-2014年由梅河口市纪检监察局、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共同认定材料),填写《梅河口市代课教师教龄确认表》,再由学校组织报考教师(教师携带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民办教师任用证),统一到教育局审核确认,由教育局和学校同时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参加笔试考试。
2.在岗代课教师:需到目前所在学校,开具教龄证明,填写《梅河口市代课教师教龄确认表》,再由学校组织报考教师(教师携带教师资格证、学历证、身份证、民办教师任用证),以及本人历年工资传票和《确认表》,统一到教育局审核确认,由教育局和学校同时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参加笔试考试。
梅河口市代课教师具体加分统计结果统一公示,加分事项由梅河口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并解释。联系电话0435-4223522。具体加分岗位详见附件1:《2016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