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8月11日—12日(共2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领取准考证地点:廉江市教育局值班室。
3.要求:凭考生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全部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一)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教育类)。
(三)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满分100分。应聘城区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市直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镇小学教师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对象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信息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5分钟。
(五)确定名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廉江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
城区学校(含城区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镇小学岗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55分。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标准执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前,体检对象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就业服务协议,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不得申请调动。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的,不得参加体检。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的有关情况在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廉江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九、聘用
拟聘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为公办教师,按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公办教师待遇。经体检、政审、公示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根据相应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有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及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0759-6684339(市教育局)。
投诉电话:0759-6688505(市教育局),0759-6613218(市人社局)。
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xls
4.《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 江 市 教 育 局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