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胶州市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告
为加强名师、名校工程建设,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根据胶州市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招聘骨干教师70名(具体学科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现任教学段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
(四)具有山东省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职教师,且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4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应聘人员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县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等业务称号,或县市级优质课比赛获一等奖及以上等次,或出示过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
(七)学科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胶州市在编在职教师(含聘用制教师),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办法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 报名
报名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从“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胶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胶州市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并通过网上指定邮箱(jtj82233977@163.com)投递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通过后方可认为报名有效。
网络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确认开始之日止。
2、现场报名:报名也可采取直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5日
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胶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
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应聘人员下载《2016年胶州市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和《应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报名资格一经审查通过后,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6年胶州市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和《应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带表彰通报文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请用A4纸),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需所在学校和教育局同意)。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前提供。
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本次招聘岗位全部为紧缺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对报名比例超过1:3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核以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按照应聘人员教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获得的荣誉称号进行量化赋分,确定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考核成绩由应聘人员本人在面试前予以签字确认并公示,一经签字确认,不再更改。本人不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成绩计为零分。
①教龄:教龄每满1年计0.2分,不满1年不计分。
②学历: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分别计6分、4分、2分。只按最高学历计分,不重复累计。
③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分别计6分、4分、2分。只按最高的专业技术职务计分,不重复累计。
④年度考核:近三年(2013、2014、2015)年度考核,每个优秀等次计2分,每个合格等次计1分。
⑤获得的荣誉称号:获得综合荣誉称号,国家级计12分、省级计9分,地市级计6分,县级计3分;获得与课堂教学相关的单项荣誉称号减半计分(其中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享受综合荣誉称号加分)。同一荣誉称号获得不同层次奖励的,按最高层次奖励计分,不同荣誉称号累计计分。认定时,以荣誉称号有关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准。
以上内容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4日。
考核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具体情况请及时登录“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胶州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询。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胶州教育信息网”查询。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
面试包括说课和专业答辩两部分。说课成绩和答辩成绩各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聘用。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成绩相同,按照说课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公布。
(四)体检、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分学科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按《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暂行)》(青人发〔2006〕7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等规定执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应聘人员所应聘的岗位,对合并招聘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应聘人员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待遇
已在原事业单位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被聘用后,需办理市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确认手续,待审批后,享受原专业技术职务相关待遇。
三、招聘纪律
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等信息均在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z12333.gov.cn) “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予以公布。
(三)招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胶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胶州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六)政策咨询电话:0532-88059318
监督电话:0532-82288273
附件:
1.2016年胶州市招聘骨干教师计划表
2.2016年胶州市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3.应聘诚信承诺书
2016年7月25日